2024年度绿色债券发行成本奖励申报指南
时间:2025-03-06 16:09

  一、制定依据

  根据《厦门市促进绿色金融发展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1〕16号,以下简称《措施》)第四条,制定本申报指南。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本市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其中绿色债券包括由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绿色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的绿色债券,需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认定。

  三、补贴事项

  奖励金额=发行债券费用*50%(不含债券利息,按募投辖内的比例奖补),单个企业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程序及审核支付

  (一)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的企业可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市委金融办(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2305 辛文婷收)。申报材料包括:《2024年度绿色债券发行成本奖励申请表》原件(详见附件2)及企业营业执照、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报告、发行结果证明或发行情况公告、发行本笔债券产生的费用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费发票、绿色认证费发票、律所费发票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市委金融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自2025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前登陆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网址:https://msjx.xmdanao.com),搜索“2024年度绿色债券发行成本奖励”并点击“确认兑现”,按要求确认数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经市委金融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收到审核通过短信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网(网址:https://msjx.xmdanao.com),按系统要求提交收款收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金拨付

  2024年度绿色债券发行成本奖励由市委金融办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如有疑问,可联系市委金融办,联系人:辛文婷 2853957。

  附件:1.厦门市促进绿色金融发展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1〕16号)

      2.2024年度绿色债券发行成本奖励申请表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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